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审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的招生和学籍管理行为,是维护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及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纪委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团委、信息管理中心、档案馆、校医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为组员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组,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严格开展2021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截止目前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组未收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举报,且未发现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
安徽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