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新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业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8年6月25日
  
 安徽师范大学新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鼓励更多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特制定《安徽师范大学新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和范围
 (一)当年参加高考,被我校在一本批次录取或达到一本线以上的新生。
 (二)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须在入学当年取得我校学籍。
 二、评选人数与奖金金额
 (一)普通文理科
 1.当年录取到我校的安徽省内一本批次考生,文化课总分分列普通文科、理科前30名的学生。一等奖,第1名至第10名;二等奖,第11名至第30名。
 2.当年录取到我校的安徽省外一本批次或达到一本线以上考生。根据省内文理科评奖比例确定获奖等次与人数。
 (二)艺术体育类
 当年录取到我校的安徽省内考生,综合分分列音乐、美术、体育等类别前6名的学生。一等奖,第1名至第3名;二等奖,第4名至第6名。
 (三)奖励金额
 一等奖:每人10000元;
 二等奖:每人5000元。
 三、评奖程序
 (一)学生申请
 招生就业处根据当年录取情况,将符合获奖条件的新生名单告知所在学院,学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新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初审、汇总并交至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公示
 招生就业处对拟获奖者名单和获奖等级进行公示。
 (三)学校审定
 招生就业处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表彰与奖励
 (一)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发喜报至新生毕业中学和家长。
 (二)奖金由招生就业处汇总至财务处,发放到新生银行卡内。
 五、本办法自2018级新生开始实施,具体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