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校学术委员会在主任熊宇杰副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徽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围绕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统筹行使在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不端行为受理等重大学术事务上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路径,对规范学术行为、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学术治理和教授治学工作逐步实施,学术委员会运行畅顺有序。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学术事务管理体系
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精神,在学校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构建完善的学术事务管理体系。2022年,各学院结合实际,已进一步完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加强基层学术单位的组织建设,发挥学术分委员会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使教育部“放管服”精神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行职能,服务学校发展战略
2022年度,校学术委员会严格依据议题处理流程审议各类议题共14项,其中:学术道德类2项,学科建设类4项,科学研究类 5项,教师聘任类1项,教学指导类2项,同时加强审议内容的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迹可循”、“有案可查”,为完善审议工作制度夯实基础。
2022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共召开线下会议7次。2022年5月,根据科研处提交的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对“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中申报相关情况”进行审议;2022年6月,根据发展规划处申请,校学术委员会对“安徽师范大学章程(修订版)”进行线下审议;2022年9月,根据科研处提交的材料,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校内答辩会”;2022年9月,科研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校内评议会”;2022年10月,根据发展规划处提交的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召开2022年省高峰培育学科审议推荐会。2022年11月,根据教务处和人事处提交的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召开2022年度职称评审部分业绩成果认定评议会。2022年11月,教务处提请学术委员会审议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
2022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共召开线上审议7次。2022年3月,根据发展规划处提交的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对“高峰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建设任务书”进行审议;2022年4月,根据教务处提交的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对“体育学院某教师论文涉嫌造假事件调查结果”进行审议;2022年6月,根据教务处提交的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对“新传学院某学生涉嫌学术不端事件”进行审议。2022年7月,根据教务处提交的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对“新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低碳科学与工程)申报材料”进行审议;2022年10月,根据科研处提交的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对“关于拟建安徽省历史地图研究中心、工业互联网研究中心科学研究机构”进行审议;2022年10月,文学院提请审议教学成果奖新增成员材料;2022年11月,法学院提请审议建立纪检监察学院与发展纪检监察学科。
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学术委员会继续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在学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统筹行使在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不端行为受理等重大学术事务上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路径,助推我校“两大振兴行动计划”落实,奋力开创高水平大学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