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安徽师范大学章程》、《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草案)有关精神,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委员会在2020年认真履职尽责,以推动学术进步为宗旨,倡导师生不断遵守学术规范,追求学术创新,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声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现将2020年度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议题处理流程,健全审议工作制度
校教授委员会作为校长领导下的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校内学术事务的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依据《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所规定的审议范围,遇到需提交校教授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各牵头单位提交议题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校教授委员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校教授委员会主任,由主任会议根据议题类别确定议题审议形式。议题审议会议形式确定后,教授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教授委员会运行制度负责组织邀请应参会委员到场讨论审议,撰写会议记录;会议形成的审议决议经由参会委员签字确认。
2020年,校教授委员会严格依据议题处理流程审议各类议题共3项,其中:学术道德类2项,科学研究类 1项,同时加强审议内容的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迹可循”、“有案可查”,为完善审议工作制度夯实基础。
二、发挥教授治学热情,探索治学体系改革
严格依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积极探索教授治学途径,激发教授治学热情,发挥教授智库作用。2020年,校院两级教授委员会委员广泛参与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职称业绩认定、教学科研项目评议、课程专业方案等学术水平评价工作,充分调动教授群体在高校发展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学术治理体系改革;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力促我校高效、科学、良性发展。
三、加强内部业务学习,推进管理工作科学化
教授委员会内部良性运行与发展离不开有力的制度保障,更离不开制度的有力实施。为切实实现“依法管理”、“依规管理”,教授委员会全体成员不断加强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安徽师范大学章程》、《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草案)及《安徽师范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制度文件,严格履行委员职责,遵守委员纪律,推进教授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科学化。
四、工作建议与展望
2020年教授委员会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在委员的积极履职下,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2021年将迎着建党一百周年的胜利曙光不断奋进,努力谱写教授委员会发展的新篇章。明年工作的建议与展望如下:
一是进一步丰富工作形式,一方面“请进来”参与治学治校,另一方面主动“走出去”开门宣讲,讲政策讲制度讲典型,引导广大师生,引导广大教学科研工作者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营造尊重学者、崇尚学术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依据《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草案)相关规定,2021年校教授委员会首届委员任期届满,进一步调整人员组织结构,理顺下设机构职能,健全教授委员会的体制机制,促进教授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展开。
三是进一步搭建信息平台,推进议题申报、材料上传、信息公开、印章使用审批等日常工作网上流程化,助推教授委员会管理工作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