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心任务 建设廉洁校园 努力构筑与高水平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监督保障体系

编辑:雷桁 时间:2015-04-28 点击率: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安徽师范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   2014年   9月   27    

    

一、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第九次党代会召开以来,校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依靠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较好地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为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学校党委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总体规划,校纪委加强组织协调,出台了《关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的意见》,努力打造“大宣教”格局。  

一是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每年年初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布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校纪委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的落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整改工作。引导并督促各院级党组织,结合廉政风险防控、作风建设等活动,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要求贯穿其中,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是大力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主题,多次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举行反腐倡廉报告会,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反腐倡廉知识竞赛;组织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芜湖巡展”;赴合肥蜀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日活动;组织观看《忠诚与背叛》、《四风之害》等警示教育片;适时为党员干部配发廉政学习材料,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三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校纪委着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2013年以来,将招待费、包车费、劳务费等“三项费用”支出问题作为作风建设整治的重点,建立年度支出统计报告和公开制度,强化经济责任,提升管控能力,创建节约型校园。先后开展规范公务消费集体约谈、通报提醒5次;结合重要节庆时点,印发《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编发廉政提醒短信。  

四是积极培育廉政文化。开展“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等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参加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全省“勤廉颂”文艺调研节目创编活动,摄影作品《清》获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三等奖;与党委宣传部共同开展“抓四风、促廉政”主题征文;利用敬文讲坛、学生党校等平台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学校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信息报送重点高校。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校纪委协助党委抓好《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修订了《安徽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内容及考核追究办法,坚持“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遵守《廉政准则》情况登记报告、述职述廉,建立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出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处级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制度,把廉政建设和履行责任制情况纳入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之中,不断强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是努力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位一体”的工作举措,整体推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五年来,校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8项,系统梳理并汇编“三重一大”及民主科学决策、干部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考试、科研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13个系列规范性制度145项,进一步完善学院层面党政联席会、二级教代会、教授委员会章程等制度,形成具有高校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三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12年,我校被确定为全省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单位。学校通过清权确权、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实施风险预警等举措,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此后,又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在预防腐败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全校共清理出职权367项,绘制流程图322份,查找廉政风险点609个,确定高等级风险点196个,制定防控措施1314条,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三级预警”。通过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风险监测、预警纠错、评估修正等机制,为全省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展开积累了经验。五年来,共发出监督建议书15份,谈话函询处级干部25人次,收到干部职工主动上交的礼金1.4万元、购物卡5.55万元、贵重礼品3件,全部按规定纳入学校资产和财务统一管理。  

(三)着力强化重点监督,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校纪委、监察处结合实际,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廉政建设与内部管理工作相互融合。  

一是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四项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干部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对拟提任干部进行“廉政鉴定”,不断完善干部选任监督机制。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在干部离任时实行“阳光交接”和经济责任审计重视人才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配合有关部门把好人才选拔的资格审查关和程序关,杜绝不规范操作,进一步提高招聘工作的公信力。  

二是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五年来,校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与评卷六大基地的纪检监察工作,担负着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等八个专业校考的纪检监察工作。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考试的各项规定,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做到“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坚持对考务人员进行廉洁宣传教育,明确职责和纪律;加强程序监督,实施现场监察和科技防控;畅通信访渠道,受理考生及家长申诉;配合招生部门严格把关,积极防范违纪行为的发生。五年来,每年抽调管理干部200余人次参加各类招生考试监察工作,查处各类违纪考生116人,切实维护招考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参与修订《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评标专家库,强化纪律约束。加强对投标资质和商品质量的审查,强化对开标、评标、决策等环节的监督,推进依法招标和科学管理。实施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已将43家涉案行贿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廉洁准入制度,要求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先后对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39家企业进行了查处,并限制三年内不得进入学校市场。  

四是加强对专项工作的治理。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利益,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先后牵头或协调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教育收费、“小金库”、干部住房问题、会员卡自行清退、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治理活动。根据学校要求,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还对2011年以来全校经济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对文津花园、空调进校园等工程建设的监督。  

五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五年来,审计部门开展了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50人次,提出审计整改建议124条;完成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10项,提出审计建议56条;完成基建修缮工程造价审计535项,核减工程造价4081.94万元,节约了建设资金,提高了使用效益。通过审计和审计整改,促进相关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增强经济责任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切实发挥内审的监督作用。  

(四)严肃查处各类案件,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    

反腐倡廉,惩处是手段。学校坚持“一手抓高水平大学建设不动摇,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动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教育与惩处并重。  

一是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校纪委制订并出台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在信访办理中,坚持重调查、重证据、重程序,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五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19件次,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通报批评 1 人。20111月,学校被省纪委确定为“省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有1名纪检干部被省纪委、省监察厅授予“全省信访举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二是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学校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但令人痛心的是,仍有少数干部职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以权谋私。五年间,我校因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19起,涉及处级以上干部1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追究法律责任17人。这些案件虽然大多反映的是2001年至2008年学校大规模集中建设时期的问题,但给现阶段我校的事业发展带来很大影响,造成严重伤害。剖析其原因,既有少数干部心态失衡、私欲膨胀、思想防线松弛、法律意识淡薄等主观因素,也有社会环境等外部因素,同时也说明学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对此,学校一方面旗帜鲜明,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积极应对;通过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等活动,从中汲取教训。  

(五)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反腐倡廉,队伍建设是根本。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校纪委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根本性的任务,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一是落实相关制度。经学校党委同意,成立了纪委办公室,纪委副书记列席校党委常委会、监察处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的制度得到落实。校纪委制定了《纪委会议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纪委全委会议,共同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整充实党风党纪监督员队伍,重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二是提高履职能力。坚持岗位练兵,以老带新,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组织纪检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加强作风建设,严守各项纪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争做公道正派、刚直不阿、廉洁自律的模范。重视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组织开展省教育厅委托课题和省教育纪工委下达的协作课题研究。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的五年,是我校改革发展砥砺奋进、蓄势勃发的五年,也是反腐倡廉建设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的五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制度建设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监督监察更加到位,违纪行为受到及时惩处,学校“风清气正、心齐和顺”的干事创业氛围日渐浓郁,“学风淳、教风严、作风正”的优良校风得到进一步彰显,师生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纪委、学校党委正确领导和全校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共同努力的结果。  

五年的探索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  

第一,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校,深刻反思已经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第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反腐倡廉与党的建设和学校事业发展各个方面工作的良性互动,才能推动高水平大学的健康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严格依法办事,促进公平正义,着力维护好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  

第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五,必须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形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把廉洁校园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着不少挑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少数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不浓,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还有待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仍存有不足;仍有少数同志服务观念不强、律己意识不严,勤政廉政意识不高;监督制约的力度在某些领域尚需要进一步强化。所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二、对新一届纪委工作的建议    

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未来五年,是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我校加快推进省部共建高水平大学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完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决定性阶段。实现新目标、完成新任务,离不开风清气正、高效廉洁的发展环境。多年来的实践也证明,越是改革不断深化,越要防控廉政风险;越是事业不断发展,越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宗旨,按照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设廉洁校园为目标,扎实推进学校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构筑与高水平大学建设相适应、各方面都较为完善的监督保障体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教育改革重点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的纪律。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坚定政治立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校第十次党代会和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学校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及时跟进、主动服务,加强执纪监督。加强对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学校决策部署、推动事业发展、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夯实党员干部优良作风养成的基础    

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三十条规定”,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聚焦作风建设,强化执纪监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以优良党风促校风带教风正学风。认真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实施接待费、包车费、劳务费等“三项费用”年度公开和专题谈话制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严格执行正风肃纪相关规定,立规矩、定底线、亮红灯,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抓住重要节点,开展教育提醒、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抓好日常监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师生员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是防治腐败的重要基础。进一步落实学校《关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强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以全员育人、廉洁从业为基本要求,加强对教职工的廉政风险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以诚实守信、廉洁修身为基本要求,加强对大学生的廉洁教育。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在师生中开展美好人生和学术规范教育,优化学术氛围和学习环境。以争创全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依托廉政文化作品比赛、“法治中国建设研究院”等平台开展廉政理论研究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引导师生员工自觉弘扬廉政文化,推进廉洁校园建设。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省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切实担当起党委的主体责任,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校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不断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自觉性。要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探索院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真正形成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加大问责力度。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发挥纪检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等队伍的积极作用,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五)继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    

推进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要把握教育综合改革重大机遇,结合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学校章程制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安徽省实施意见,在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强化制度执行力,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运用,增强防控能力。    

(六)深化监督检查工作,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要结合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继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廉政情况把关和任前廉政谈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探索在全校建立科级以上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继续加大对招生考试、基建维修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标等工作的监察力度,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严格规范程序,力求优质高效,强化风险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和公务消费行为,以刚性预算管理好“钱袋子”,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强化科研经费公共属性和管理责任,做好制度的衔接与配套,加强经费核算,促进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学术造假。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防治腐败,不断增强监察效果。  

(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以新一轮信访目标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信访动态分析机制,完善信访情况通报和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度,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充分发挥信访监督在维护校园稳定中的作用。坚持从严从紧、抓早抓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各方面的职能作用,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日常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问题。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办结的典型案件,要认真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抓好警示教育,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检校共建机制,协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八)落实“三转”要求,打造师生满意的过硬队伍    

队伍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特点与规律,适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一新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党性锻炼,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树立群众观点,践行“三严三实”,带头纠正“四风”,加强调查研究,倾听师生呼声,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本领和破解难题的智慧,做到“数字准、情况明、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做到忠诚可靠、服务师生、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党风廉政建设关乎学校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关乎学校的形象和教职工的幸福安康。让我们牢记使命,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协力,锐意进取,为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完成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奋力开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