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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编辑:孙月婷 时间:2023-10-10 点击率:

各院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努力实现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要掉队目标,打造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新模式,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校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生工作、研究生工作校领导

员: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保卫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校团委、图书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校医院、校体委、天门山校区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教师代表7名(知名专家2名、公共课教师代表3名、辅导员代表2名),学生代表20名左右(含本科生、研究生)。

委员会负责统筹谋划、指导学校学生工作全局性事务,组织推动重大规划、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校团委书记及学生工作处一名副处长兼任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各学院要参照学校成立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研究生工作、教学工作等班子成员担任,委员为专业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团委书记、辅导员及学生代表(含本科生、研究生)等组成,其中学生代表占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组成人数的50%左右。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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