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袁惠霞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安徽师范大学袁惠霞励志奖学金由袁惠霞先生的学生倡议捐资设立,旨在继承袁惠霞先生注重师德、爱生如子的高尚品德,弘扬袁惠霞先生献身教育、追求卓越的敬业精神,激励青年学子砥砺品行、立志成才。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范围
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的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奖励金额及名额
每年5万元人民币,共30名,其中:
1.一等奖学金10名,每人2000元;
2.二等奖学金20名,每人1500元。
四、评审时间
每年10月份。
五、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做贡献;
2.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生活节俭,无不良嗜好;
3.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行为;
4.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前30%,无不及格课程。
六、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袁惠霞励志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至班级。
2.班级审核。班级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公示后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3.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委员会对各班级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4.发放奖学金。适时召开奖学金颁发仪式,发放奖学金,并将相关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备案。
七、资助学生管理
学生每年通过学院向捐赠人书面提交成长汇报;学校在自强社设立安徽师范大学袁惠霞励志奖学金受助学生自强小组,开展爱心支教等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感恩奉献意识。
八、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袁惠霞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韩斌院士担任,副主任蒋学波、吴孝兵担任,委员由袁晴、曹志国、奚传武、朱国萍、胡好远、王立龙等担任。秘书长由刘振杰担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袁惠霞励志奖学金评审的日常工作。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十年,由安徽师范大学袁惠霞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