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孤儿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编辑:左方敏 时间:2015-05-04 点击率:

各学院: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读的孤儿学生,一律免收学费。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父母双亡或人民法院宣布其父母失踪的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程序

(一)班级摸底(9月12日前)。班级做好孤儿免学费工作宣传,辅导员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审查证明材料,核实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后报学院;

(二)学院初审(919日前)。学院对班级名单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在919(周五)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1.安徽师范大学孤儿免学费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

2.安徽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度孤儿免学费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附件2);

3.生源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有孤儿证者同时提供孤儿证复印件。

2013-2014学年已经提交证明材料并被免除学费的孤儿只需要报送附件1和附件2,其他材料无须再提交。

()学校审批(9月底前)。学生工作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确定免学费孤儿学生名单,经公示后办理学费免除。

三、几点要求

()高度重视。孤儿免学费工作是政府民生工程,是帮助孤儿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实地回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严肃纪律。各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免学费资格并补交学费,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联 系 人:项家春

联系电话:0553-5910089

电子信箱:xjc2009@mail.ahnu.edu.cn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孤儿免学费申请表

   2.安徽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孤儿免学费汇总

                         

                             2014年8月29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孤儿免学费申请表.doc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孤儿免学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