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精锐奖学金评审办法

编辑:左方敏 时间:2015-05-04 点击率:

为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师范专业人才,奖励资助优秀及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精锐教育在安徽师范大学设立精锐奖学金。为做好精锐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订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时间

每年11月份

三、评审范围

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和学前教育等4个师范本科的24年级学生。

四、资助名额及金额

资助总名额为60名,总金额为150000元。其中:

(一)精锐特别奖学金10名,每人5000元。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各3人,学前教育专业1人。

(二)精锐奖学金50名,每人2000元。

五、评审条件

(一)申请精锐奖学金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作贡献;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4.申请学生在评奖学年内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

5.2013年被推荐拟获得其他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同时推荐参评本奖学金;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二)申请精锐特别奖学金的学生在满足精锐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同时,须某一方面有专长并在校级(含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得荣誉或担任校级学生干部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事迹。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和辅导员评议通过后,分别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精锐特别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安徽师范大学精锐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学院召开会议,讨论提出推荐名单并张榜公示,征求意见。如在一周内无异议,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及《审批表》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七、获奖学生管理

(一)精锐奖学金获奖学生可优先获得在精锐教育开展教育实习的机会,获得特别奖学金的学生可优先获得在精锐教育管理岗位实习并与优秀企业家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二)获得精锐奖学金的学生每年须成立一支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赴精锐教育开展爱心支教活动,队长由获得特别奖学金的同学担任,活动经费由精锐教育支出。

八、组织领导

学校设立精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学生工作处。

九、本办法由校精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精锐特别奖学金审批表

     2.安徽师范大学精锐奖学金审批表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精锐特别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精锐奖学金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