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博爱环保奖学金由原联合国人事司副司长翁盈盈女士等环保爱心人士发起的博爱基金会捐资(每年5000美元)设立,旨在鼓励青年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成才,热心公益、关注环保,努力成长为具备环保素养、肩负环保责任、投身环保实践的优秀学子。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特制订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时间
每年9-10月份。
三、评审范围
我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
四、奖励金额及名额
(一)奖励名额:10名。
(二)奖励金额:每人人民币3000元左右。
五、评审条件
(一)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上学年所修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重考重修现象。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热心环保事业,具备环保素养,积极参加校内外环保实践活动;本人或所带领团队开展的环保类活动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成功申报省级及以上环保资助项目,或受到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等。
(四)获奖者志愿加入安徽师范大学博爱大学生环保宣讲实践服务团,参加当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五)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六、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或其所在学生班级、学生社团等,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报推荐材料。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博爱环保奖学金推荐表》,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
(三)学校审定。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举办专题评审会评选产生获奖名单,报博爱基金会备案。并举行安徽师范大学博爱环保奖学金颁发仪式,博爱基金会派代表来校参加颁发仪式。
七、组织领导
(一)学校设立安徽师范大学博爱环保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
(二)校团委负责组织获奖学生组建安徽师范大学博爱环保宣讲实践服务团,面向校内外开展环保主题宣讲,并于当年暑期组团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八、本办法由安徽师范大学博爱环保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博爱环保奖学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14年8月29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博爱环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