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供需见面会的通知

编辑:左方敏 时间:2015-05-04 点击率: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他们自立自强、吃苦耐劳、感恩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全校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供需见面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全校共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560个(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的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有特长需求的岗位若无合适的贫困生,可适当招聘非贫困生,但原则上不得超过部门所设岗位数的30%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行为;

2.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相应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身体和身心条件;

4.勤俭节约,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5.学有余力,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勤工助学的关系。

四、聘用时限

聘用期一年(201541201641)。

五、招聘时间与地点

(一)招聘时间

324(周二)16:00-19:00

(二)招聘地点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就业招聘大厅

赭山校区:学生食堂四楼就业报告厅

六、招聘程序

1.学生应聘。应聘学生携带由学院签署初审意见的《安徽师范大学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报名表》到所在校区的一站式招聘点应聘应聘岗位不得超过2个。

2.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派工作人员(在一个校区招聘的派一名工作人员,在两个校区招聘的分校区各派一名)在供需见面会招聘点负责解答问题、接收报名表和现场考核,若不能现场考核,应告知应聘学生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于326(周四)下午5点前将考核结果(附件3)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一份)。

3.审核公示。331(周二)前,学校审核、公示拟招聘学生名单,并将结果反馈各设岗单位。

4.签约上岗。41(周三),设岗单位与受聘学生签订协议(附件4),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正式安排受聘学生上岗工作,并将受聘学生的《安徽师范大学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报名表》(纸质版一份)、《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参加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协议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酬金标准及发放

按照每月工作40小时,每个岗位每月400元的标准计发酬金,设岗单位每月须对录用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根据实际工作表现确定发放金额,并于次月上旬将考核表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审核通过后及时将酬金直接打入学生农行卡。

八、工作要求

1.勤工助学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推荐工作,把好初审关。

2.各设岗单位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招聘工作,学生上岗后,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与培训,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成才。

3.各设岗单位和指导教师要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典型选树、志愿服务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自立自强、感恩诚信、奉献社会等方面的教育。

联 系 人:项家春

联系电话:0553-5910089

电子信箱:xjc2009@mail.ah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本科生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

   2.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报名表

   3.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信息统计表

   4.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参加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协议书

 

 

                             2015年3月18

 

 附件1:2015年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doc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3:2015年安徽师范大学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信息表.xls

 附件4: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参加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