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知行-天成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编辑:左方敏 时间:2016-11-04 点击率:

各有关学院: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知行-天成助学金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16

 

 

安徽师范大学知行-天成助学金评审办法

 

    为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深圳市昆仑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安徽师范大学设立知行-天成助学金。为做好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特制订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范围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全日制在读一、二年级本科生。

二、评审时间

201511

三、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四、资助名额及金额

每年16名,共计6万元,其中:

(一)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1.一等助学金6000元,1名;

2.二等助学金5000元,1名;

3.三等助学金3000元,6名。

(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一等助学金6000元,1名;

2.二等助学金5000元,2名;

3.三等助学金3000元,5名。

五、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作贡献;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四)学习刻苦,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五)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等级,孤残学生优先。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评议通过后,填写《知行-天成助学金申请表》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

(二)学院召开会议,讨论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无异议,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将推荐名单及《审批表》统一报送学校审核。

(三)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确定拟受助名单,并报昆仑天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终审并书面确认后召开颁发大会,发放助学金。

七、资助学生管理

学生每年通过学校向捐赠人书面提交成长汇报;学校在自强社设立安徽师范大学知行-天成助学金自强小组,开展爱心支教等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感恩奉献意识。

八、组织领导

学校设立安徽师范大学知行-天成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九、本办法由安徽师范大学知行-天成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经学校印发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