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大益奖学金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
2015年11月4日
安徽师范大学大益奖学金评审办法
为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专业人才,奖励资助优秀及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大学生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关心社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云南大益爱心基金会在安徽师范大学设立大益奖学金。为做好大益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订本评审办法。
一、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时间
2015-2018年每年11月份。
三、评选范围
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四、名额及金额
每年50名,每生2000元,共计10万元。
五、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
(二)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三)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四)申请学生在评奖学年内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0%,课程课时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五)同等条件下,评奖年度内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在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六、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审核后报学院初审。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按照奖学金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的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填写《大益奖学金申请表》,汇总后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审办公室。
(三)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办公室对各学院报送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将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安徽师范大学大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报大益爱心基金会终审后召开颁发仪式并发放奖学金。
七、获奖学生管理
学生获得奖学金后,一年时间内,须在大益爱心茶室(或其他学校认可的场所)参加公益实践40小时,并记录公益实践报告。次年九月,获奖学生需提交公益实践报告、公益实践思想汇报和学年学习成绩单(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成绩认证章)各一份,报大益爱心基金会备案。
八、组织领导
学校设立安徽师范大学大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管理及审定。主任委员由安徽师范大学分管校领导和大益爱心基金会理事长共同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团委负责人、大益爱心基金会秘书长及大益爱心基金会奖学金主管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具体负责大益奖学金评审工作。
九、本办法由校大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