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贫困学子减轻学习和生活压力,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晨光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字〔2008〕4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杨燕制药助学金评审办法》(学生处〔2014〕38号)要求,学校继续开展安徽师范大学晨光基金会奖助学金和杨燕制药助学金评审工作,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周五)下午5点前按要求完成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具体各项目的条件、指标和评审程序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晨光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杨燕制药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关于开展晨光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2:关于开展杨燕制药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