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现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相关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工作
(一)设立“绿色通道”
1.各学院成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生“绿色通道”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批工作。
2.学生工作处及各学院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咨询台,负责新生“绿色通道”政策宣传、接待新生及其家长有关资助政策的咨询、做好特困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等发放工作。
3.学校在咨询台设立报平安亲情电话,困难新生可免费使用。
(二)“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
2.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经济收入特别低,生活困难学生。
3.父母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因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来自新疆内高班和民族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其它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1.学生凭我校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在学院新生接待站领取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缴费用申请表》(附件1),表格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交学院“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3.学生持学院“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安徽师范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缴费用申请表》办理入学手续。
二、入学资助工作
(一)特困新生资助工作。新生报到时,学院要认真核实各类证明材料,对双亲亡故、双亲有重大疾病、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以及来自新疆内高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组织学生填写《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新生“爱心资助”申请表》(附件2),并于9月3日15:00点前由辅导员(不得由学生本人报送)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校“绿色通道”咨询台。通过学校审核的,将在“绿色通道”现场领取10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和学习、生活“暖心”礼包。现场发放时间:花津校区16:00,赭山校区16:30。
(二)孤儿学费免收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对孤儿实行免学费。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孤儿学生的材料,并于9月4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新生孤儿人数用短信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孤儿免学费工作另行发文布置。
(三)新生专项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为解决新生入学报到时的生活问题,学校为每位新生饭卡充值100元;为缓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学初的经济压力,学校在贫困生认定结束后将向每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发放500元的生活补助(从省拨基础生活补贴经费中支出)。另外学校将在特困生中开展新生专项助学金资助,具体工作另行发文布置。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院要及时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计,收集、整理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受理证明》,并于9月4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新生贷款人数用短信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网上录入工作另行发文布置。
(五)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学院要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认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绿色通道”是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学院要精心组织,细化程序,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二)广泛宣传,热情接待。要热情接待新生及其家长的咨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的服务工作。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给予更多经济和人文关怀,引导他们勇于战胜困难,消除自卑心理,满怀信心地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
(三)规范程序,准确统计。学院要严格执行“绿色通道”精神,规范办理程序,认真审核,确保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各学院要于9月4日17:00前将《安徽师范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缴费用申请表》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联系人:项家春
联系电话:0553-5910089 13855310816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缴费用申请表
2.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新生“爱心资助”申请表
2016年8月30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缴费用申请表.doc
附件2: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新生“爱心资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