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明达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编辑:左方敏 时间:2016-11-04 点击率:

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明达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印发给你,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6531

 

 

 

安徽师范大学明达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为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在读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励志成才深圳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明达奖助学金”。为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特制订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时间

每年5月份。

三、评审范围

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四、评审名额及奖助金额

每学年资助总名额为45人,每年资助总金额为1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一)明达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0人,3000/人,合计3万元。

(二)明达助学金,每学年评选35人,2000/人,合计7万元。

(三)明达创新创意专项资助金,每学年用于资助大学生创新创意项目,采取项目申报制,具体立项数量和金额视当年申报情况而定,由明达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上学年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富有爱心,无不良嗜好

4.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进取心;

5.申请同学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获批明达奖学金和助学金,但可以按要求申请获批明达创新创意资助金

(二)具体条件

1.明达奖学金参评学生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2)本科生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上学年各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学业成绩名次位于本班级前15%且综合测评名次位于本班级前10%。

2.明达助学金参评学生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本科生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上学年所修必修课程考试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六、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班级推荐,经班委会评议,辅导员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明达奖助学金审批表》或《安徽师范大学明达创新创意专项资助金申报书》(一式二份)。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班上报的候选人进行汇总初审,严格把关。在确保客观、公正的前提下,根据评审条件初步确定获奖受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明达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办公室汇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获奖受助学生(团队)名单,并报校学生工作处备案后召开安徽师范大学明达奖助学金颁发大会。

七、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明达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徽师范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具体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其它

(一)本办法由安徽师范大学明达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0年。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明达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明达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