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293号)要求,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对在校就读的孤儿,一律免收学费。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孤儿免学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父母双亡或人民法院宣布其父母失踪的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程序
(一)班级摸底(9月29日前)。班级做好孤儿免学费工作宣传,辅导员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审查证明材料,核实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后报学院。
(二)学院初审(10月16日前)。学院对班级名单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在10月16日(周一)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1.安徽师范大学孤儿免学费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
2.安徽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孤儿免学费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附件2);
3.生源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有孤儿证者同时提供孤儿证复印件。
2016-2017学年已经提交证明材料并被免除学费的孤儿只需要报送附件1和附件2,其他材料无须再提交。
(三)学校审批(10月31日前)。学生工作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确定免学费孤儿学生名单,经公示后办理学费免除。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孤儿免学费工作是政府民生工程,是帮助孤儿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实地回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严肃纪律。各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免学费资格并补交学费,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项家春
联系电话:0553-5910089
电子信箱:xjc2009@mail.ahnu.edu.cn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孤儿免学费申请表
2.安徽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孤儿免学费汇总
表
2017年9月15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孤儿免学费申请表.doc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孤儿免学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