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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音乐学院维修改造工程澄清公告1

编辑:孟梅 预审:孙月婷 终审:孙月婷 时间:2021-07-12 点击率:


项目编号:WH21GC2021FJ1605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2021年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音乐学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WH21GC2021FJ1605)澄清如下:

1、问: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的独立法人:(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2)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如投标人提供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证明本单位资质可承担结构补强专业的特种工程。(1.)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中48.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第48.2条承包工程范围中规定: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种专业工程,如结构物纠偏与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2.)在申报“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时,该资质不分专业。故此。资质证书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已满足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应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望回复!

答:如资质证书中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亦予以认可。

2、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版本有误,现重新上传新的工程量清单。

3、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并依据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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