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H21GC2021FJ9727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师范大学文科综合楼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WH21GC2021FJ9727)澄清如下:
1、问:(1)本项目评审办法中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时间要求是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而企业荣誉奖项时间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时间跨度较大,且2017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和“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后,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不再颁发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不再颁发的“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2017年以后不在颁发“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改为颁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奖项”。
(2)企业荣誉奖项时间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将企业荣誉奖项时间和企业业绩要求修改成与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时间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一致,企业荣誉获奖证明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网站截图为准。项目经理获奖项目范围为公建项目或住宅小区项目。
答:(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和奖项”中“投标人所承建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所承建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或“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
(2)“评标办法前附表”备注中“(3)投标人业绩和奖项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奖项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现修改为“(3)投标人业绩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奖项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2、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和奖项:“投标人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奖”或被中国建筑业协会授予“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投标人业绩和奖项时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上“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奖项”自2018年以后就未进行评审,能否改成自2016年以后或2018年省级优秀施工、省级先进企业奖项?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和奖项“投标人所承建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国家“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或“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提供一个得2 分,满分 4 分;”该奖项名称已改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可否在该项目投标使用?
答:见问题1回复。
3、问:(1)关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及奖项年限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奖项以获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奖项时间:无年限限制。资格条件中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年限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此规定容易被误解为某范围企业内专项定制,是否可以统一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今。
(2)投标人业绩和奖项得分条件中:投标人所承建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此项加分条件中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是否予以认可。
答:见问题1回复。
4、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安徽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