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L(2020)0020
二、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雨污分流地下管网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长市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建设大厦一楼西侧
中标金额:2592380.4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雨污分流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安师大花津校区、赭山校区地下管网改造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启标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91908152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沁峰、戚斌、赵广武、娄祥顺、宗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执行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845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3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1805室,联系电话:18955300765。
8.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553-5910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联系方式:冯工、胡工、0553-3878861、18955300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胡工
电 话:0553-3878861、1895530076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