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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雨污分流地下管网改造工程(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编辑:孟梅 预审:孙月婷 终审:孙月婷 时间:2020-12-01 点击率:


一、项目编号DL(2020)0020

二、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雨污分流地下管网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长市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建设大厦一楼西侧

中标金额:2592380.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雨污分流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安师大花津校区、赭山校区地下管网改造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启标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91908152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沁峰、戚斌、赵广武、娄祥顺、宗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执行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845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3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1805室,联系电话:18955300765

8.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553-5910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联系方式:冯工、胡工、0553-3878861、18955300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胡工

电 话:0553-3878861、1895530076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