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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编辑:韦芝菊 时间:2017-10-24 点击率:

一、学校主要职能

根据《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皖编办[1999]37号),我校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

(二)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科研任务。

(三)承担承认高等教育教学任务,培养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

(四)承办省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安徽师范大学作为安徽省教育厅所属高校,为二级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