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务管理制度 >> 正文

安徽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韦芝菊 时间:2017-10-24 点击率: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是指经人事处批准并列入师资培养计划、有明确的学习任务和目标、学校自筹经费派往国()进修、访学、合作研究等时间3-12个月的人员。出国(境)留学一年以上、攻读学位的,学校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出国(境)留学经费”,是指用于资助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在规定留学期限内的基本学习、生活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四条  学校对出国(境)留学实行计划管理。

1.计划申报。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或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提出留学人员派出计划申请,报人事处审批。

2.人事处对各单位留学计划进行评审,下达留学计划。

凡未列入学校出国(境)留学计划的,或未经学校批准出国(境)留学的,学校不提供资助。

第五条  学校对出国(境)留学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在学校下达的项目经费总额内,按人事部门核准的出国(境)留学计划编制经费预算,列入本单位年度师资培养经费预算中。

各单位参照本办法第十条标准编制预算。在编制和执行留学经费预算过程中,必须贯彻勤俭节约方针,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编列预算,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

第六条 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出国(境)留学经费预算进行论证审核后,按规定程序下达。

留学经费预算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予调整。

出国(境)留学必须落实留学人员经费,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出国(境)留学。

第七条  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出国(境)前必须与学校人事部门签订协议,明确留学目标任务,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未签订协议的,不予报销留学费用。

第八条 留学人员必须有明确的进修(访学、研究)内容、目标,留学内容不具体、留学目标不清晰的,不予派出。

留学人员返校后,须提交留学任务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及支撑材料,接受有关部门的考评。对于没有完成既定留学任务的留学人员,不予报销留学费用,已报销的应予追回。

第九条  学校对出国(境)留学经费使用绩效进行考评。对因审核不严、管理不当致使留学经费使用绩效不明显的,学校将核减甚至停止其出国(境)留学经费预算。

第十条  开支范围和标准

1.国际旅费。国际旅费是指留学人员出国(境)及结业返回学校的交通费。出国(境)留学人员可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留学人员应选择经济合理的往返路线,按照经济适用原则选择优惠机(车、船)票,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2.签证护照费是指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办理签证、护照的费用。签证护照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3.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伙食费、住宿费、学费(研修费)、注册费、交通费、通讯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学校资助奖学金标准见附表。

第十一条  由外方提供资助的,若外方提供资助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资助标准的,学校不再资助;若外方提供资助标准低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资助标准的,学校可按不超过第十条标准给予资助,但学校资助与外方资助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资助标准。

第十二条 出国(境)留学费用报销

1. 护照签证费。护照签证费可以在出国(境)前凭有效票据报销。

2.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留学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留学人员在回校后报销国际旅费、领取奖学金;留学期限在6-12个月之间的,留学人员可以借支国际旅费和不超过6个月的奖学金。

3.留学人员在回校后一个月内凭回校证明文件和有效票据报销国际旅费、领取奖学金。

4.留学经费由派出单位“一支笔”审批。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监督管理机制,单位负责人对出国(境)留学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人员对出国留学经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财务相关制度,接受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财务、审计部门定期对出国(境)留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隐瞒、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出国留学经费现象,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学校将启动追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  利用科研经费出国(境)留学的,执行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安徽师范大学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

 

                                                           单位:外币元//


序号

国家和地区

币种

访问学者

序号

国家和地区

币种

访问学者

大洋洲

 

 

64

格鲁吉亚

美元

370

1

澳大利亚

澳元

950

65

哈萨克斯坦

美元

370

2

新西兰

新元

1100

66

荷兰

欧元

690

非洲

 

 

67

塔吉克斯坦

美元

370

3

阿尔及利亚

美元

320

68

吉尔吉斯斯坦

美元

370

4

埃及

美元

400

69

捷克

美元

370

5

布隆迪

美元

320

70

克罗地亚

美元

370

6

肯尼亚

美元

320

71

拉脱维亚

美元

370

7

摩洛哥

美元

320

72

立陶宛

美元

370

8

莫桑比克

美元

320

73

罗马尼亚

美元

370

9

南非

美元

400

74

马其顿

美元

3700

10

尼日利亚

美元

320

75

摩尔多瓦

美元

370

11

塞内加尔

美元

320

76

塞尔维亚

美元

370

12

坦桑尼亚

美元

320

77

挪威

克朗

5800

13

突尼斯

美元

320

78

葡萄牙

欧元

580

14

埃塞俄比亚

美元

320

79

瑞典

克朗

6900

15

安哥拉

美元

320

80

瑞士

法朗

1100

16

贝宁

美元

320

82

斯洛文尼亚

美元

420

17

博茨瓦纳

美元

320

83

土库曼斯坦

美元

370

18

赤道几内亚

美元

320

84

乌克兰

美元

420

19

多哥

美元

320

85

乌兹别克

美元

370

20

厄立特里亚

美元

320

86

西班牙

欧元

580

21

佛得角

美元

320

87

希腊

欧元

580

22

刚果布

美元

320

88

匈牙利

美元

420

23

刚果金

美元

320

89

亚美尼亚

美元

370

24

吉布提

美元

320

90

意大利

欧元

580

25

几内亚

美元

320

91

英国(伦敦)

英镑

600

26

加纳

美元

320

 

英国(其他)

英镑

530

27

加蓬

美元

320

92

冰岛

欧元

580

28

津巴布韦

美元

320

93

塞浦路斯

欧元

580

29

喀麦隆

美元

320

94

马耳他

欧元

580

30

科摩罗

美元

320

95

卢森堡

欧元

690

31

科特迪瓦

美元

320

亚洲

 

 

32

科比亚

美元

320

96

韩国

美元

740

33

马达加斯加

美元

320

97

日本

日元

85000

34

马里

美元

320

98

泰国

美元

320

35

毛里求斯

美元

320

99

阿联酋

美元

480

36

纳米比亚

美元

320

100

巴基斯坦

美元

320

37

尼日尔

美元

320

101

朝鲜

美元

320

38

苏丹

美元

320

102

菲律宾

美元

320

39

赞比亚

美元

320

103

卡塔尔

美元

400

40

乍得

美元

320

104

科威特

美元

400

美洲

 

 

105

老挝

美元

320

 

美国一类

美元

950

106

马来西亚

美元

320

41

美国二类

美元

900

107

蒙古

美元

320

 

美国三类

美元

740

108

孟加拉

美元

320

42

加拿大

加元

900

109

缅甸

美元

320

43

哥伦比亚

美元

320

110

尼泊尔

美元

320

44

墨西哥

美元

320

111

斯里兰卡

美元

320

45

古巴

美元

320

112

土耳其

美元

320

46

巴西

美元

320

113

新加坡

新元

1100

47

智利

美元

320

114

叙利亚

美元

320

48

哥斯达黎加

 

320

115

也门

美元

320

49

阿根廷

美元

320

116

伊朗

美元

320

欧洲

 

 

117

以色列

美元

530

50

阿尔巴尼亚

美元

370

118

印度

美元

320

51

阿塞拜疆

美元

370

119

印度尼西亚

美元

320

52

爱尔兰

欧元

690

120

约旦

美元

320

53

爱沙尼亚

美元

420

121

越南

美元

320

54

奥地利

欧元

690

122

阿曼

美元

320

55

白俄罗斯

美元

420

123

巴林

美元

320

56

保加利亚

美元

420

124

柬埔寨

美元

320

57

比利时

欧元

690

125

黎巴嫩

美元

320

58

波兰

美元

500

126

马尔代夫

美元

320

59

丹麦

克朗

5000

127

沙特阿拉伯

美元

480

60

德国

欧元

690

128

伊拉克

美元

320

61

俄罗斯

美元

580

129

文莱

美元

320

62

法国

欧元

690

130

香港、台湾

美元

 740

63

芬兰

欧元

690

 

 

 

 


说明:在外学习期间资助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期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