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纪委委员联系院级党组织工作制度

编辑:刘飞 时间:2018-09-14 点击率:

为积极探索纪检工作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委员监督协调、上下联系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纪委委员联系院级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的

在学校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校纪委委员通过联系院级党组织,倾听师生员工对本单位和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和帮助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我校广大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工作职责

(一)校纪委委员职责

1、了解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以及遵守党纪政纪、校纪校规的情况。

2、了解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并予以指导。

3、积极听取联系单位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重要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纪委报告。

4、参与有关调查研究活动,向纪委或联系单位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二)院级党组织职责

1、积极支持配合校纪委委员开展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

2、与联系本单位的校纪委委员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校纪委委员应认真记录开展联系工作的情况,每学期应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工作会议或活动。

2、校纪委委员将所了解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在校纪委工作会议上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对重要问题的答复和处理,须经校纪委集体研究。

3、校纪委委员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依法依纪履行职责,自觉接受联系单位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附件:纪委委员联系院级党组织分工安排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美术学院党委、离休干部直属党支部

陈文兵

机关党委、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委

 

附属中学党委

马陵合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党委

王爱民

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后勤党委

 

历史与社会学院党委、图书馆党总支

李子华

皖江学院党委

吴春雷

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党委、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附属小学党总支

 

教育科学学院党委、音乐学院党委、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袁兴龙

文学院党委、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高正礼

政治学院党委、法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