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编辑:李古州 时间:2018-09-11 点击率:

 

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党委组织部 

2018426

 

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培训,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省委办公厅《2014-2018年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省属高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党员、按需施教,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分类分层、上下联动,继承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内容

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全校党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培训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主义道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

把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和必修课,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反对“四风”,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政策教育培训

围绕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时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新《宪法》《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

(四)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结合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政治、科技、政策、法律等方面知识特别是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党员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培训安排

(一)实行“三级”集中轮训。党员实行“三级”培训制度,由学校党委、各院级党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每年分类分层开展,完成规定学时,做到全覆盖。

(二)实施校院两级党校分层培训。学校党校集中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党务骨干、党员师生骨干有关班次的教育培训,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统筹协调各院级党组织、各分党校做好师生党员的年度集中培训,做到新接转、新发展党员全覆盖。

(三)新入职教工党员党性教育。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以新入职教工党员为培训对象,每年在新教工入职培训时集中开展党性专题教育1次。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各院级党组织每年结合党员实际和工作需要,指导、督查“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推进党员活动日主题化,把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列入议程,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做到以讲促学。

(二)加强党员先进典型宣传

采用典型事迹宣讲、观看视频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运用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党员。

(三)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

各院级党组织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所在党组织或者联系的党支部讲一次党课或者思想政治理论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解疑释惑。

(四)开设党员“流动课堂”

向基层党组织推荐、提供党员教育教材、视频影像等资料,丰富党员教育资源。针对在外实习或实践时间较长的学生党员,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开展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培训课堂。

(五)创新教育培训方式

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充分利用周边红色教育资源,开展好现场教学工作。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培训,自学和组织集中轮训相结合,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安徽先锋、师大先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做好好经验好做法总结,不断探索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模式,创建微典型、微经验,形成“一党委一品牌、一支部一亮点”,切实提升培训效果。

五、督查考评

(一)发挥分党校功能

落实《安徽师范大学分党校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分党校的作用,增强分党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承担和完成有关培训任务,推进分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学时规定

制定各级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并做好有关学时记录。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三)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督查、考评机制

健全党员教育机制、创新教育培训形式、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提升教育培训效果。加强对各院级党组织、各分党校、各党支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查、指导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科学部署,从严管理。各院级党组织、各分党校每年要向学校党委书面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组织部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做到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有序推进,确保教育培训计划落到实处。

(二)发挥校院两级党校职能。学校党校具有组织管理和组织教学双重职能,承担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综合管理,并负责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各院级党组织、分党校、各党支部切实抓好落实。

(三)保障教育培训经费。党委组织部按照规定下拨党费、分党校工作日常经费和相关奖励经费,各院级党组织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按照标准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实施,并按照学校财务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各项经费。